第五百三十七章張家榮(1 / 1)
亞視唱片的總經理林安華,怎麼也沒想到,鄭佩佩的廣告被內地來的曲筱筱給搶了去。
還是直接搶了象徵一線天后地位的跌奧的廣告代言。
那就是說,自己敗在了寶麗的手上了。
林安華氣得發抖,剛想把電話打給韓約翰,沒想到自己的大老闆王永勝的電話已經打過來了。
林安華連忙接了電話。
「鄭佩佩的歌寫的怎麼樣了?」王永勝的語氣讓林安華有些不安。
「差不多了,還在最後編曲。」
王永勝嗯了一聲道:「待會有人把曲筱筱的新歌樣帶發給你,你知道該怎麼做吧?」
林安華馬上明白了這是要讓自己抄襲曲筱筱的作品,這可是大忌啊。
何況他也不信曲筱筱歌曲都錄製好了,還能沒有申請版權?
「王董事長,恐怕這事會有麻煩。要是鄭佩佩碰了有版權問題的歌曲,恐怕就不是一線位置被搶這麼簡單了。」
王永勝還是先嗯了一聲,然後咬牙切齒般地說:「誰讓你給鄭佩佩唱了,給個男歌手,一輩子也不可能大紅的男歌手,也算是我們給他機會了。」
林安華心中一陣大寒,這是給機會?這就是把男歌手往火坑裏面推啊。
林安華沒敢說話,這個「機會」給誰,他都不敢啊。
哪怕自己也不是什麼純良之輩,也害過不少人。
但這件事,有點太損,自己真不忍心去做。
見林安華又沒有吭聲,王永勝直接罵了一句道:「都特麼是窩囊廢,機會給張家榮。這小子害老子虧了這麼多,這時用他,算是我給他最後的機會了。而且他老子也有錢,早就讓他回家了,正好圓了他老子的夢。算我積德了。」
林安華其實都猜出王永勝會把這個「機會」給張家榮。
張家榮雖然是富家子弟,但和王永勝很不對付。
而且他製作的歌曲雖然都是新潮的,但就是水土不服,一直賠錢,並且連一點浪花都翻不起來。
電視劇拍攝也是,從男一一直演到男十八,是越來越差,越來越沒有紅的跡象了。
關鍵他還有個有錢的爹,而且就算他爹不同意他幹這一行,但還就是鍥而不捨。
這次可能也有他老爹的意思在。
這麼一想,而且林安華也和張家榮不太對付,就心安理得的多了。
「我馬上安排他來錄歌,只是,只是不知道他能不能看上這歌?」林安華還是有些擔心張家榮的審美和脾氣。
王永勝沒好氣地說:「申林的歌,你說他能不能看上?你們要是能寫出這樣的歌,我還用做這樣的事情?」
說完重重地掛了電話,而林安華這才想到,這可是曲筱筱的歌,現在她的歌可基本上都是出自申林之手啊。
沒用林安華多等,有匿名的加密郵件就發了過來。
林安華連忙打開播放器。
曲筱筱的歌聲一從播放器中流淌出來,他就知道曲筱筱這天后的位置是遲早的了。
但就是不明白,跌奧這麼着急幹嘛。
恐怕這次跌奧和曲筱筱乃至申林,都要因為這件事情栽跟頭。
但管不了這麼多了,保住鄭佩佩的位置,保住自己的位置最重要,這就是生存法則。
一想到這,林安華馬上拿出作曲的稿紙,把這首歌的歌詞和譜子都記了下來。
完成後,他又不得不感嘆申林的詞曲能力。
這首歌,就跟是在哪裏經過時間的沉澱,被他拿來的一樣。
新歌都發着經典的光啊。
林安華本來想在譜子上籤上自己的名字,但一想可能會生出的麻煩,還是隨便換了兩個英文名字。
完成這些後,他先打了電話給張家榮,通知他來看歌。
然後又讓秘書找製作人,抓緊把曲給編出來。
等他在錄音棚中和製作人還在編曲定稿的時候,張家榮來了。
張家榮平時待人客客氣氣,對誰都很好,只是對自己的作品要求很嚴。一點也不像是富家公子。
製作人沒想到這麼好的歌是給張家榮的,連忙欣喜地說:「張哥,這次公司對你真的不錯,這歌是到我手中最好的歌了。沒有之一。」
林安華在旁邊冷哼了一聲說:「機會就這一次,能不能把握地住,就看你自己了。」
張家榮頭髮蓬鬆而有型,隨意穿着的白襯衫,不用特別的打理,就顯出一副貴族的氣息。
他點上一支煙,坐在製作人的旁邊翹着二郎腿笑着說:「我都三十了,紅不紅我已經不在乎了,所以要不是我喜歡而且適合的歌,我馬上就走,別怪我不給面子。」
製作人也不尷尬,只是呵呵笑着,可見對張家榮的脾氣是太了解了。
林安華本來對張家榮還有點惻隱之心,現在見他還是這麼傲氣,也就坦然了很多。
「行,你要是不滿意馬上就可以走。但你可別說我不照顧你,要是你滿意,現在就要錄音,過了今晚,它就是別人的了。」林安華用激將法說着。
張家榮用夾着香煙的手輕輕撓了撓嘴角。
心想這歌林安華親自出面錄製,可見就不一般。
但就自己這種紅不了的人物,有這必要?
還是最後想讓自己死心?要是自己實在火不了,就乖乖的回家做生意?
但這些人,有這麼好的心?
「就這麼定了。」張家榮說完把煙掐滅,接過譜子,對照着基本做好的伴奏樣帶開始聽了起來。
張家榮對自己的新歌有一萬種想像,各種風格的都有。
但就沒想到,自己會對一首不是舞曲風格的慢歌,這麼有興趣。
製作人見張家榮臉上的表情,也是舒心的笑了。
也是張家榮執着,終於等到了一首佳作啊。
憑藉張家榮出眾的外貌,肯定會瞬間爆紅的。
哪怕年紀大點有什麼了?
劉福榮紅的時候,年紀也不小吧?
林安華也是覺得這件事情是成了,以後公司里會沒有一個不服管理的刺頭了。
而且最關鍵的是,這首歌我們提前放出來,曲筱筱的廣告就會受影響。那就不可能再重新錄歌,更是不可能再把廣告合約給曲筱筱了。
林安華很有信心。
而且張家榮的唱片合約已經到期了,就算是出了事情,也和公司無關,他自己背着吧。
他不是家裏有錢嗎,最多就損失幾輛跑車而已。
「這歌我要了,不管作者要多少錢,我都要了。」張家榮有些興奮地說着。
而林安華攏了一下頭髮。
「公司給你特意訂的歌,用你買什麼?喜歡就唱,不喜歡就滾。」
其實林安華是在擔心張家榮真的要自己買。
那找誰簽這合約?
誰簽了誰特麼就是死啊。
這可是抄來的。
第五百三十七章張家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