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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 爆炸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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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很快,電話就被接了起來。

    「哈嘍,你的人質都安全了,你對我的承諾滿意麼?」子良的聲音傳了過來。

    「很好,你是個說話算話的罪犯。」戈登說道,並且「罪犯」兩個字特意加重了語氣:「所以我給你個選擇的機會,一是你自己出來投降,二是我們衝進去幫你投降。」

    「這兩個選項我都不想選,而且我的話還沒有說完。」子良說道:「我按照承諾釋放了人質,但是你卻沒有遵守規則,最後一個人質剛剛走出去,你就迫不及待的把人都接走了,而且你還派了那麼多人在附近埋伏!」

    「當然,你是罪犯,我是警察,這是我應該做的。」戈登說道,然後似乎還為了驗證自己說的話一樣,毫不避諱的就喊道:「行動,把那個混蛋給我揪出來!」

    得到指令,那些作戰小組成員就立刻頂着盾牌衝進了。

    「你得為此付出代價。」子良輕描淡寫的說道。

    「哦?好吧,比如說呢?你要一個人單挑20名全副武裝的防暴警察麼?」

    「若是你非要這麼說的話.......?哈哈哈哈——」子良突然的就笑了起來。

    與此同時,作戰小組已經衝進了銀行,裏面面積不大,所以他們幾乎直接就能判斷出能夠藏人的地方,緊接着所有人全都端着槍,湊到了一個櫃枱旁。

    而在櫃枱後......

    他們還真就找到了那個穿着白大褂的人。

    戈登局長一手拿着電話,一手拿着望遠鏡,很清楚的能看到戰術小隊的人圍上了那個櫃枱,並且在自己的佩戴的耳機里,響起了手下的喝令聲:「放下槍!舉起手來!你已經被包圍了!」

    這一瞬間,戈登以為一切都結束了,他的嘴角甚至露出了一抹微笑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不過......接下來的一幕卻是......

    那些衝進去的警員都好像發現了什麼,因為那個穿着白大褂的人根本就沒有槍,而且他正被綁着,嘴上還貼着膠布,其中一個反應比較快的,趕緊上前撕開了膠布。

    「我不是綁匪!我是這的保安,我有證件,而且,我受傷了!」那個穿着白大褂的人拼命的喊道,而且不停的示意着自己的腿。

    一名警員用槍頭掀開了他的白大褂,發現這人的腿上正被包紮着,血跡早就滲透了包紮,還往出滴答着。

    這些話,全都通過對講機傳進了戈登局長的耳朵里,他愣在了原地。

    此刻,電話里子良的笑聲才剛剛結束:「哦,對了,我得跟你說一說,那些人質胸前掛的數字並不是在提醒你人數......而是在倒計時......」

    「倒計時?」戈登局長的腦子裏嗡的一下。


    與此同時!

    「報告局長!這裏有個皮箱!上面有張紙!」防暴警員通過對講機匯報着:「上面寫着......0......」

    戈登局長猛地意識到了什麼,他目眥盡裂,衝着對講機的耳麥就開始狂吼道:「快撤出來!那是炸彈!炸彈!」

    銀行內的防暴警員一下子就慌了神,他們幾乎下意識的就往銀行外出跑去,只有幾個還很有職業素養的人,能夠記得他們需要將人質帶出去,但是這時候也不可能花時間將人質架起來,所以他們直接拽着那名穿着白大褂保安的胳膊和衣領,用「拖」的方式,瘋狂的向銀行外跑去。

    而戈登所在的人群之中,「炸彈」兩個字也讓在場的所有人全都慌了神,那些還縮在一旁沒有來得及鬆綁的人質們的恐懼再一次被點燃,場面瞬間就再一次陷入了慌亂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而就在這一片混亂之中。

    在人群最後方的一輛救護車卻早已經駛上了馬路。

    救護車之中,那名第一個走出來的,穿着警服的受傷男人,則早就將車上的一名醫生和一名司機打暈,隨意的扔在後車廂內,他掛斷了手機,隨手就往身旁一扔。

    「哎,真是麻煩。」子良有氣無力的叨咕着。

    的確很麻煩,其實按照子良這個懶趴趴的性格,他才不會閒着沒事來搶銀行呢,但是又沒辦法,畢竟如果想引起警方的注意,搶銀行無疑是最快的辦法。

    而他做這些,就是想進入「阿卡姆瘋人院」。

    當然了,「阿卡姆瘋人院」可不是誰想進就能進的,因為如果只是一些很普通的搶銀行,比如端着把槍套個絲襪,衝着人群大呼小叫的這種,很遺憾,在淳樸的哥譚城裏,你只能算是最低級的罪犯,差不多相當於在別的城市裏放學路上搶小學生零花錢的那個層次,而警方也最多就是將你關進警局就好了,人家都懶着理你。

    而你要是長着一身肌肉塊,搬着一把飛機上卸下來的加特林,對着人群無腦掃射......那麼也很遺憾,雖然你算是個真正意義上得罪犯了,但是哥譚城裏有個叫「黑門監獄」的地方,警方逮到你後,十有八九是把你送到那裏面,順便給你個終身監禁。

    所以,想要進入「阿卡姆瘋人院」,你得具備一些特徵,比如最典型的,你不能表現的像個莽撞的粗漢,你得表現得溫和,纖細,知書達理,同時還得像是個精神有問題的傢伙,就比如,你得經常跟警方做做交易,玩玩遊戲,耍一耍他們,最重要的時不時突然來一串歇斯底里的狂笑聲。在這些前提下,再來一場大爆炸,警方們才會對號入座,將你認定為一個有資格進入阿卡姆瘋人院的人。

    哦,對了,說起大爆炸,子良的那個手提包里裝的真的是個炸彈,這是他昨天晚上向法爾科內先生要來的,畢竟弄了這麼多,要是最後什麼都沒發生,那就有點太掉面子了。

    但是子良也沒有將那炸彈的引爆時間設置的剛剛好,而是給了那些警察足夠的撤離時間,因為要是真的一下子炸死20來個人,那自己有很大幾率在被送往阿卡姆瘋人院的路上就被某個警察「不小心」弄死了,要知道,這裏可是哥譚,別以為警察都是奉公執法的人,他們和罪犯之間的區別其實就差了個警徽而已。

    「哎,做了這麼多,現在只要開慢點,等着被抓住就好了吧......」子良叨咕着。

    話音未落。

    「轟!」的一聲巨響。

    後方不遠處的傳來一聲驚天動地的爆炸,整個銀行燃起了熊熊火焰,街邊的汽車一同響起了警報聲,街道的人群一下子沸騰了。

    在這一片混亂中,子良慢慢悠悠的開着救護車,很遵守交通規則的停在了紅燈前,他點上一根煙,抽了一口......

    「21號死囚......是誰呢?「
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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