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391章:誰能把我送上法庭?(1 / 1)
最新網址: 「小逸,來幫幫忙。讀書都 m.dushudu.com」
林逸正準備回去幹活,就聽到孫有田在身後叫自己。
「咋了三哥。」
「明天不是汽車下鄉麼,有幾台車,得運到場地,貨車馬上就來了,幫忙把車開上去。」
「行。」
雖然舉辦地,距離4s店的距離只有30多公里。
但對於新車來說,30公里的路程,已經不算短了。
客戶看到這個公里數,一般都會不買了。
所以要用拖車,把車帶過去。
來到店外,孫有田說:
「那台a4和a6是你的,剩下兩台我來。」
「好。」
林逸上了車,把車開了出去,拖車就在外面等着。
大約半個多小時後,兩人就把車的事搞定了。
但車並沒有走,等着下午和林逸一起出發。
孫有田給林逸分了根煙,說:
「你小子能不能主動點,當上了副總,我在這裏就能橫着走了,萬一哪天來個外人,這事就不好辦了。」
「主要是我真沒這心思,要不你去當吧。」林逸說道。
「可別。」孫有田說:
「當副總一點都不自在,除了有點油水,其實沒啥好處。」
「三哥伱太雙標了,自己都不去,居然讓我去。」
「我就是個老大粗,幹不了那種細緻活。」
「瞧你這話說的,我也不細啊。」
「哈哈哈,小伙子有發展,可惜你沒那份心。」孫有田笑哈哈的說:
「你要是真把陳總搞定了,這4s店,就是咱們的天下了。」
「你到底是讓我搞工作,還是搞陳總啊。」
「你能力強,兩個一起搞,感覺都沒問題。」
「哈哈……」
笑哈哈的聊了一會,兩人就各自去忙自己的事了。
就在這時,陳琳踩着高跟鞋,噠噠噠的從店裏走了出來。
衝着林逸揚了揚頭,「吃飯去,下午早點過去。」
林逸看了看時間,已經十一點了,吃完飯後,就得幹活了。
就在林逸要回去吃飯的時候,看到一輛警車和一輛7系,停在了門口。
院裏的人都不明所以,站在原地,想知道發生了什麼事。
很快,車門打開。
發現剛才那個被扔出去的女人,竟然從車上走了下來。
同行而來的,還有她的母親,跟一個和她同齡的男人。
身材有點胖,挺着大肚子,胳膊上還有紋身。
「老公,就是他,把我和咱媽扔出來的!」
「交給我就行了。」
男人應了一聲,面色不善,隨後和同行的警察,一起走了過來。
「就是你,把我老婆和丈母娘扔出來的吧。」
「你在質問我之前,要不要問問她們,都做了什麼事?」
「不就是跟你講講價麼。」男人蠻橫的說道:
「我承認,她講價的方式有點不對,但你的做法的,就是人身傷害!我丈母娘的心臟,到現在還不舒服呢。」
「那是你們的事,別來找我。」
「警察同志,你也看到了,這個人死不承認!」
警察看向了林逸。
「無論發生什麼事,你都不能用這樣的方式對待客戶。」警察說道:
「建議你給他們道個歉,然後私了一下。」
像這樣的民事糾紛,一般都是調節,不會向上升到民事案件。
「50萬。」
馬芳芳雙手環抱胸前,趾高氣昂的看着林逸。
「不給錢就別想了事!」
「50萬?!」
聽到這個數字,別說是4s店的人了,就算是警察,都覺得對方有點獅子大開口了。
「你特麼做夢呢吧。」
「你要是不給錢,我們就起訴你!」馬芳芳指着林逸說。
「快去,快馬加鞭的去。」
看到林逸如此有種,警察說道:
「現在不是衝動的時候,你動手了,就是你的不對。」
「沒事,你們回去起訴,要是真能把我送上法庭,算她們牛逼。」
「你特麼很狂啊!」
馬芳芳老公火了。
指着林逸的鼻子馬道:
「信不信……啊——」
慘叫聲傳來,林逸抓住了對方的手腕,一腳踢到了他的小腹上!
又是一聲慘叫,對方飛出去好幾米遠。
這下警察都看蒙了。
自己還在這呢,竟然敢打人?
「先生,跟我們走一趟吧,你動手打人,就不是在這裏能處理的了。」
「行。」
林逸站到一名警察的旁邊,小聲說:
「你們回去問問自己的領導,打聽一下我是誰,在中海沒人敢抓我。」
兩人皆是一愣。
都訝異的看着林逸,眼神中露出了打量的神色。
正常情況下,一般人是不敢說這種話的。
這時,林逸把自己的證件掏了出來。
「我在執行秘密任務,不要打擾我。」
看到林逸的證件,兩人更慌了。
「我們知道怎麼處理了。」
兩人正了正神色,看着馬芳芳一家人。
「你們涉嫌尋釁滋事,跟我們走一趟吧。」
「嗯?」
三人都懵了。
「明明是我們被打了,憑什麼說我們尋釁滋事?」
「自己做了什麼事,你自己不知道麼。」警察冷着臉說:
「40多萬的車,跟人家講30萬,你怎麼想的?」
「但我還被打了呢!」
「你之前是不是罵人家了?你要是不罵人家,能挨打?」
馬芳芳的老公,被懟的啞口無言。
「快點走!」
一家三口被訓的不敢說話,只能灰溜溜的低着頭,準備離開。
但在這時,林逸開口了。
「他們還不能走。」
「還有其他的事麼?」
林逸指了指馬芳芳,說:
「她在我們的車裏噴香水,影響了二次銷售,這事你說怎麼辦?」
警察看向了馬芳芳,「還有這事?」
「你別聽他胡說,我就是噴了一下香水,怎麼可能影響二次銷售。」
「香水和其他東西不一樣,裏面的化學物質會有殘留,確實會有這方面的影響,如果店裏追究,就是要做相應賠償的。」
說完,警察看着林逸。
「你覺得賠多少合適?」
「30萬吧。」林逸說道:
「讓她弄的,車已經沒辦法賣了,只能當二手低價賣了。」
「你別太過分了!」馬芳芳指着林逸。
「就這麼過分。」林逸聳了聳肩,面帶微笑的說:「如果不想賠,就去裏面呆着吧。」
(本章完)